问题 | 拐卖没卖出去算既遂吗 |
释义 | 拐卖没卖出去算既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立案拐卖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被害人:立案拐卖罪需要明确的被害人,即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等,不能仅仅是猜测或怀疑; 2、具有非法拐卖或绑架、买卖妇女儿童的事实:立案拐卖罪需要有明确的非法拐卖或绑架、买卖妇女儿童的事实,即有证据证明有人实施了拐卖行为; 3、具有主观故意:立案拐卖罪需要有明确的主观故意,即拐卖人有意实施拐卖行为,而非无意或因其他原因误导他人; 4、具有一定的危害结果:立案拐卖罪需要有一定的危害结果,即被害人受到了一定的侵害或损失。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情节轻微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较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立案拐卖罪需要证据充分、案情清晰,才能够得到有力的支持,并最终得到合法的判决。因此,在遇到涉嫌拐卖罪的情况时,应该及时报警,协助警方进行相关调查,并配合调查人员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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