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审批流程:预审、受理、审核、办结 申请材料: 1、普通货运车辆市区通行证办理(换发)审批表 2、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4、驾驶员身份证和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驾驶员另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5、市区单位和居民办理年度通行证个人要提供房产证明、停车位证明;单位要提供单位证明;个体户办理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