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无工作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
释义 | 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方式取决于女方是否有工作收入,可以按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来计算。如果一方没有工作收入,可以用个人财物折抵孩子的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实际需要、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离婚后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可以协商要求补偿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赔偿请求可能难以支持。具体给付方式取决于是否有固定收入。 法律分析 一、女方无工作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女方无工作法情况下,离婚抚养费的数额计算方式为:女方总会有收入的,如果其无固定收入可以按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来计算。一般可以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在无法协商一致的,可由法院判决。 一方没有工作收入的,可以用其个人所有的财物来折抵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夫妻离婚时,即便达成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但这并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必要时要求对方给予抚养费。另一方无工作的,如果其具有劳动能力,则应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职业,获取报酬,以此满足孩子的生活及学习需要。 二、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计算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三、离婚后未按时给抚养费能要赔偿吗? 实际中,离婚后发现一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可以按以下处理: 1、找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及时支付抚养费,并且因为对方未按时支付费用,可以协商要求补偿。 2、去法院起诉。离婚后,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除非双方此时对补偿协商一致,向法院起诉的话,主张赔偿的将难以被支持。所以,当事人是不可以就不支付抚养费要求赔偿的。 另外,当事人协商时提出补偿的,当前法律未做明确规定,可以根据对方的支付能力提出要求。 没有工作可以延期给抚养费,有固定收入和没有固定收入的给付人,给付抚养费的方式是不同的。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来说,应该按月给付抚养费,标准是月总收入的20~3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人来说,需要按年给付抚养费,标准同上。 结语 离婚中,女方无工作的情况下,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方式需考虑女方的收入情况,可按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来确定。另一方无工作收入的,可用个人财物折抵孩子的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实际需要、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离婚后如对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可通过协商或法院起诉解决,但要注意赔偿主张难以支持。根据具体情况,支付能力可提出补偿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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