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不能直接告第三者,除非有证据证明重婚,或者您的财产权被第三者侵犯才可以。 通常,法院会取信的能够直接认定“第三者”的证据有: 1、书面证据:对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在情急之下写的表示悔改的“保证书”。 2、电子证据: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 3、视频证据:把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