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为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基金流失和冒领骗取养老金的现象发生。颍州区对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资格年审工作进行了安排。此次年审时间从2013年5月1日开始至2013年6月30日结束,年审对象为2013年4月前已按月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全区共有66588名养老金领取人员接受年审。对没有通过领取养老金资格年审,经确认已经死亡或重复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金等丧失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停止发放其养老金待遇。对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资格年审的人员,从年审工作结束的下个月起,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遇,待补办年审手续合格后,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续发养老金。对居住地不确定,无法联系的,一律按未进行资格认证处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其通过资格身份认证后,再由各乡镇(街道)社保所书面告知区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补发、续发养老金待遇。知识延伸——养老金资格年审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2010年12月22日温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2012年12月17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2013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1)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户口、居民身份证、离退休证或遗属待遇核发证(两证上应注明个人编号)。尚未在社区登记的,首次进行年审还应填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2)户籍在外地的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生存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