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怎样的呢,刑法上怎么规定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食品安全犯罪的客体、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并引用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犯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或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导致人死亡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犯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有毒的食品原料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拓展延伸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生产有毒食品罪是指以非法手段制造、加工、储存、销售或者运输有毒、有害的食品,给他人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1.主观方面,即故意制造、加工、储存、销售或者运输有毒食品;2.客观方面,即有毒食品的实际存在,具备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能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生产有毒食品罪的法律责任严重,犯罪者将面临刑事处罚,可能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可能处以罚金。此外,相关部门还会采取措施对有毒食品进行销毁、召回等,以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结语 生产有毒食品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犯罪行为,违反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和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故意制造、加工、储存、销售或运输有毒食品以及有毒食品的实际存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能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者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可能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为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还会采取措施对有毒食品进行销毁、召回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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