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预告登记的概念及作用 |
释义 | 抵押预告登记的主旨是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债权并予以公示,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和追及效力。办理预告登记需要的资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预售合同、预告登记约定、证明材料等。 法律分析 一、抵押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抵押预告登记的意思是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二、预告登记有什么效力 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处分(不仅仅出售,还包括设定抵押等负担行为)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还具有追及效力,即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 三、办理预告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预告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结语 抵押预告登记是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进行的登记。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可以制约不动产的处分和抵押行为。办理预告登记需要提供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等相关材料。预告登记具有追及效力,请求权人可追及房产所有权或优先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三节房地产抵押第五十条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三节房地产抵押第四十九条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三节房地产抵押第四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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