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再婚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受赠的财产(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外)以及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再婚后的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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