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交警划分事故责任不服的,可以上诉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交警划分事故责任不服的,可以上诉。申请审查的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上诉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审查申请应当说明审查请求、理由和主要依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审查申请之日起30天内,对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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