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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投标没中是不是会亏钱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投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1、投标书的写作。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
    2、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3、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
    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
    4、投标文件封面的制作规范
    5、其他须注意事项:
    (1)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2)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
    (3)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
    (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6)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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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