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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法鉴定意见能否被撤销?
释义
    司法鉴定意见可撤销,可申请重新鉴定或找其他证据推翻。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当事人对鉴定书有异议,应书面提出;法院可要求鉴定人解释、补充;申请重新鉴定,如鉴定人无资格、程序违法、意见不足等,法院应准许。若鉴定意见瑕疵可通过补正、补充鉴定等解决,不予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时,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分析
    一、司法鉴定意见是可以撤销的吗
    司法鉴定意见是可撤销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还可以找其他证据,推翻该鉴定。
    二、司法鉴定意见撤销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第四十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拓展延伸
    司法鉴定意见的撤销程序及条件
    司法鉴定意见的撤销程序及条件取决于不同的司法体系和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当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意见存在异议或认为其存在错误时,可以提起撤销申请。撤销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申请撤销、审查立案、调查取证、听证辩论、裁决等。撤销条件可能包括鉴定过程中的程序违法、鉴定人员的不公正行为、鉴定结论与事实不符等。撤销申请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支持,并经过法院的审查和裁决。司法鉴定意见的撤销程序及条件具体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适用。建议当事人在提起撤销申请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司法鉴定意见是可撤销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对鉴定书内容有异议时,可以在指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申请。如果鉴定人不具备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不足或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等情形存在,人民法院应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撤销程序包括申请撤销、审查立案、调查取证、听证辩论和裁决等步骤。当事人在提起撤销申请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章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第四十条 委托人对鉴定过程、鉴定意见提出询问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给予解释或者说明。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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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22: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