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能否继承有效吗 |
释义 |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继承公证书能否解除 公证书可以解除,但有条件限制。根据公证法第39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所以根据上诉法律规定,公证书可以撤销,但必须是符合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的前提下,并且撤销公证书的主体是公证机构而不是法院。 二、继承公证书要几天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