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是批准的条件不同,假释适用于有悔改之意,接受良好改造的犯人。监外执行适用于身体有特殊情况的犯人。第二计算时间不同,若假释犯人被撤销假释,则犯人假释的时间不记录在服刑时间,监外执行收监服刑时,监外执行时间属于服刑时间。第三是服刑对象,假释用于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人,监外执行不适用无期徒刑的犯人。最后是收监条件的不同,假释若在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规定,则给予撤销,监外执行需在刑期未满的条件下违反规定则收监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