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条款变更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保险公司变更合同条款,如果是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以后进行修改的,就是合法的。如果是私自变更的,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话,就是不合法的。并且通知的时候需要书面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交通事故,法院裁定我需要承担车辆误工费,保险公司不赔偿,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误工费、交通费由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二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二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在交通事故中,法院裁定我需要承担车辆误工费,保险公司不赔偿。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误工费、交通费由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二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二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我的保险被女儿把投保人变更为她后,又从保险公司贷款几十万出来用了,我该怎么办,保险公司有责任吗? 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后,您可以选择将投保人变更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来行使投保人的相关权利。同时请您注意如果条款约定不可变更投保人的则不能办理,更改投保人后需重新选择续期交费方式。办理方式及应备文件:预约亲临柜面应备文件: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客户信息变更类);健康及财务告知(保单存在投保人身故或全残豁免责任的险种时由新投保人填写并签名);新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原投保人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也就是对方全责,然后对方的保险公司也赔钱,钱在对方手里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对方全责这种情况下是必须要对您进行补偿的,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承担责任。当联系不上保险公司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此保险公司、通过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向银监会进行投诉这三种方式解决这一问题。(一)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投诉:首先要做的是报警,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确认对方全责,可以让对方赔偿。在对方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委托律师起诉维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通过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确定一下自己买的保险是否有车损,有的话你可以走自己公司代位求偿,还不算出险,这样你就不用跟对方车主联系,让你自己的保险公司去跟他要钱。(三)向银保监会投诉:《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对方全责,当所遭受损失属于赔付范围、符合赔付条件,对方保险公司应老老实实进行赔偿。 保险条款退保不合理 退保在有合法的委托手续的情况下是不违法的。退保是要求投保人带上本人的有效证件到保险公司办理的,但由于其他原因,可以委托第三人前来办理退保,需要保险公司核实。未经投保人的同意私自办理退保手续的,不仅退保行为无效,还要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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