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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释义
    

法律主观:
    


    法院只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实际执法中,应视当事人的违法情况,合理 适用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标准就行,不要随意降低或提高处罚标准。我国是个“判例制”的国家,这样做是为了减少以后的行政活动中遇到不必要的麻烦。当事人有其它行为的,比如:故意对抗执法、违法行为经制止后,依然不听劝告,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可以不参考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主要由 行政复议机关 审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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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9: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