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划拨土地的使用方一般是企业、个人或者某些组织,其性质一般是出于对个人的安置或者是对某些企业或者是经济体的扶持,所给与的政策的福利;2、 划拨土地权虽然不等同于商品房或者是商业性质的门面权属,但是仍然拥有土地使用证书,只是在其产权证书上标明的是划拨土地。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