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县市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局办公室、直属机构: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发2018,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5)有关规定,现公布调整后的《娄底市征地补偿标准》和《娄底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征用或者征用土地按照本标准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征用或者征用土地另有规定的,按照本标准执行。2、征用耕地(水田除外)、牧草地(其他草地除外)、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集体建设用地的。征用有灌溉任务的池塘,需要单独选址建池塘的,参照实施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60%一次性支付池塘建设等所有补偿费用,池塘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不予补偿。申请批准的征地红线图上无图斑,改变原土地用途的新开挖池塘,按原土地用途进行补偿。三、二。墓地征用参照执行区域林地补偿标准。四、二。苗圃是指林业部门登记的指定苗木种植基地。苗圃的土地征用参照其占用土地的当地补偿标准。5、经济林地是指种植油茶树等经济林木的土地。园区是指种植茶叶、水果等作物的土地。6、非农业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渔场的国有农用地,并参照当地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执行。7、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蔬菜部门应当登记指定专业种植蔬菜的土地。征地补偿参照当地征地补偿标准1、三次执行。8、征地时,可以根据征地面积向被征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土地的农民支付误工补贴。误工补贴标准由各县市确定。9、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土地协议并腾出土地的,按照征地补偿标准5%给予奖励,其他奖励费不再单独支付。十、各县市在支付征地补偿费时,提取10元%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其余部分支付给享有被征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11、征地补偿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为GPS以测量为准,最大测量误差不得超过项目总面积的3%。12、本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本标准实施前,已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本标准实施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未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本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