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社保个人信息修改分以下三种情况: 1、个人向社保局申请修改个人信息,社保局审核通过的,即时生效,审核不通过的,不得更改。 2、单位向社保局申请修改非审批信息(比如手机号码更改、工作部门更改等),单位社保经办人直接在社保系统操作即可,即时生效。 3、单位向社保局申请修改审批信息(比如姓名更改、户籍更改等),需单位社保经办人带单位相关资料到社保局窗口去申请修改,经社保局审核通过的,可以更改,并即时生效,审核不通过的,不得更改。 一、受理范围:状态为正常增员并按月正常扣缴的人员。 二、个人参保人员保险信息变更提交材料: (一)存档卡 (二)北京市个人缴费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 (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变更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证号码需提供) (五)新选择的缴费银行借记卡或缴费银行存折原件;(持本人18位身份证到以下银行办理借记卡:北京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农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邮政储蓄存折》应为18位账号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变更缴费银行、借记卡号或存折账号需提供) (六)与银行签订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变更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证号码、缴费银行、借记卡号或存折账号需提供)注:变更医院、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提供 (一)至 (三)。注意事项: 1、本事项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内容需清晰可辨。 2、代办需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三层北区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后上报区社保中心变更。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