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护照期限是十年,护照持有人不满十六周岁的为五年。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申请护照材料有哪些 申请护照材料如下: 1、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背景色以各地出入境管理处规定为准; 2、已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第八条 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护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务护照。 前两款规定之外的公民出国执行公务的,由其工作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向外交部门提出申请,由外交部门根据需要签发外交护照或者公务护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