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办证范围 1. 机关大院内驻单位公务车辆(非闽O、闽AF牌照); 2. 乡镇(街道)及市直单位的公务车辆(非闽O、闽AF牌照)。 3.机关大院内驻单位工作人员私家车辆。 法律依据:《关于换发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二、办证办法 1.大院内驻单位公务车辆(非闽O、闽AF牌照)凭单位证明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由单位统一申请办理。 2.乡镇(街道)及市直单位公务车辆(非闽O、闽AF牌照)凭单位证明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由单位统一申请办理,乡镇(街道)可办理通行证3张、市直单位可办理通行证2张。 3.机关大院内驻单位工作人员私家车辆凭单位证明及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申请办理。每人允许办理1张车辆通行证(有多部私家车辆的经报备可一证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