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你的行为不会涉嫌寻衅滋事罪,因为你伤害报复对方的故意明显。 2、如控制不好,造成轻伤以上结果,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3、你将该服务员带走,限制其人身自由并且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或者使用械具、捆绑等手段的,就涉嫌了非法拘禁罪,会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上述规定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但在公安机关办案中,这是一个重要参考,法院也参照这一规定判案。 4、因此,建议你不要采取这种违法措施,以你表述,已触犯刑法,得不偿失。你的伤害和损失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要求公安行政拘留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