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诈骗的动向与应对 |
释义 | 积极开展调查。在接到专利诈骗的举报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一方面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核实相关部门是否进行了相关的专利评奖活动,核实举报对象的资质,另一方面迅速对举报对象的联系地址进行暗访,掌握诈骗分子的基本情况。 及时移送案件。在掌握诈骗分子的基本情况后,根据刑事犯罪案件的管辖规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时将举报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将掌握的有关旁证情况及时移交给公安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工作积极予以配合。 加大宣传力度。为防止专利权人上当受骗,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站、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对专利诈骗行为进行曝光,防范于未然,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加强中介管理。深入专利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机构进行调研和工作指导,在规范专利中介服务市场,提高专利中介服务水平,引导专利中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的同时,利用其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的特殊关系,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挖掘专利诈骗线索。 构建推广平台。通过举办各种正规的专利博览会、洽谈会、专利推介会,开办专利超市等方式,为专利权人构建推广专利技术的可靠平台,避免专利权人“病急乱投医”,让诈骗分子无机可乘。 尽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采取以上种种措施,为防范和打击专利诈骗行为进行了各种努力,但总体效果仍不理想,具体表现在: 1、立足防范,处境被动。由于专利诈骗的犯罪分子主要利用网上专利信息系统获取专利权人地址等信息,再与专利权人取得联系,进而进行诈骗,活动分散,提前发现专利诈骗犯罪行为难度较大。 而部分专利权人为诈骗分子所提供的各种“国际发明大奖”所诱惑,心存侥幸,甚至期待以“证书费”、“鉴定费”为代价换取这些“大奖”来作为推广自己专利的筹码,事前缺乏警惕,事后损失难以弥补。 2、职能有限,力度不足。由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针对诈骗犯罪的侦查职权,在发现专利诈骗犯罪的线索以后,所能采取的调查手段较少,即使发现了专利诈骗分子,也往往发生诈骗分子人去楼空的现象。所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打击专利诈骗的力度与专利诈骗分子的违法犯罪成本往往不能成正比。 3、机制缺位,不利于迅速、有效打击专利诈骗行为。目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在处理专利诈骗犯罪上还没有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案件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移交到公安机关,环节多,时间长,往往错过了打击专利诈骗的最好时机。 三、进一步开展打击专利诈骗工作的建议 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服务工作。一方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继续扩大渠道,加强宣传教育,为专利权人和广大市民提供关于专利交易相关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针对专利权人和广大市民的各种需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要通过对专利权人和广大市民的宣传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专利诈骗。由于专利诈骗案件的智能化特点,需要知识产权、公安、工商、科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提供涉案线索,提高依法行政效率,联合打击专利诈骗活动。尤其需要公安机关加强对知识产权犯罪或者犯罪线索的重视,加大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为知识产权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驾护航。 以知识产权办公会议为平台,联合有关部门,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为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公安、工商、科技等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为打击专利诈骗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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