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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青少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具体有哪些
释义
    青少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
    1、社会环境的污染,使青少年不能明辨是非;
    2、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不足,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3、家庭教育的误区,为青少年犯罪推波助澜;
    4、学校教育的失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一、临时监护人的作为有哪些责任
    临时指定监护人需要担负的责任:
    1、要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2、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
    3、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二、临时指定监护人需要担负什么责任
    临时指定监护人需要担负的责任:
    1、要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2、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
    3、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三、男青年青少年公民在什么年龄内承担法律责任
    不满八周岁的青少年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青少年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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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0: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