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罪认罚法院能否判无罪? |
释义 | 认罪认罚法院可轻判,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犯罪事实、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依法从宽处理。刑罚应与犯罪行为和责任相适应。刑事诉讼法规定讯问嫌疑人由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进行,讯问时需有至少两名侦查人员,羁押后应在看守所内进行。 法律分析 认罪认罚法院可以轻判。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拓展延伸 认罪认罚法院是否能够宣告被告人无罪?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认罪认罚法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宣告被告人无罪。认罪认罚法院是指在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前提下,经过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被告人在认罪认罚过程中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认罪认罚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宣告被告人无罪。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减轻司法负担,促进案件的快速审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宣告被告人无罪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完全无罪,而是基于特定情节下的判决结果。 结语 认罪认罚法院可以轻判,这一制度鼓励被告人自愿供述犯罪事实并接受相应的刑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认罪认罚法院可以宣告被告人无罪。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减轻司法负担、促进案件快速审理。然而,宣告无罪并不代表被告人完全无罪,而是基于特定情节下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