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在押犯人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公函、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律师执业证。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即可会见。 法律分析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哪些手续如下: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6.律师执业证。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 拓展延伸 律师会见在押犯人的程序和要求 律师会见在押犯人的程序和要求通常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规定。首先,律师必须向相关监狱或拘留中心提出会见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和律师执业证明。其次,会见通常需要提前预约,并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在会见时,律师和在押犯人之间通常会被监控或有监督。另外,律师会见的内容通常受到法律和隐私保护的限制,不能涉及敏感案情或透露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总之,律师会见在押犯人的程序和要求是为了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保护在押犯人的权益。 结语 律师会见在押犯人的程序和要求,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律师执业证等材料。律师必须向监狱或拘留中心提出会见请求,并遵守预约、监控和隐私保护等限制。这些程序和要求旨在保障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在押犯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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