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的继承权是否平等 |
释义 | 继承权平等,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私生子也有继承权,不得歧视。养子女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民法典》规定了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继承份额应当均等,但也可以协商不均等。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法律分析 一、子女是否享有同等继承权 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规定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则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且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份额应当均等,如果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私生子是否有继承权 私生子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是可以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养子女是否是法定继承人 养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都可以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遗嘱规定的顺序和份额应当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且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份额应当均等。私生子有继承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养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根据以上规定,法律确保了子女、私生子和养子女的继承权利,保障了继承的公平和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