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产份额变更流程为:携带登记申请书、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共有份额约定书以及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前往房管局提交资料排号,符合受理条件可领取《受理单》,缴费完成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