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构成要件具体有: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对方发出; 3、要约必须有缔约的目的,并表明承诺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够的条件才能成立合同。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