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要约构成要件具体有: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对方发出;
 3、要约必须有缔约的目的,并表明承诺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够的条件才能成立合同。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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