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家属是否有离婚的权利? |
释义 | 我国法律对军人婚姻有特殊保护规定,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需得到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任何一方在离婚登记申请提交后的30天内可撤回离婚申请。若双方已就子女抚养、财产等事项达成一致,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军队稳定和国家政策。 法律分析 不可以。我国法律对于军人的婚姻规定了特别保护条款。也就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是为了维护军队稳定的需要,也是国家政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军人家属离婚权利的法律规定和限制 军人家属离婚权利的法律规定和限制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军人家属在特定情况下享有离婚的权利。然而,这些权利也受到一些限制和条件的约束。例如,根据婚姻法和军队相关规定,军人家属可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婚姻破裂或其他严重不和的情况。此外,军人家属的离婚申请可能还需要经过军队内部的审批程序。这些规定和限制旨在保护军人家庭的稳定和军队的战斗力。因此,军人家属在寻求离婚权利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并遵守相应程序和要求。 结语 军人家属离婚权利受法律规定和限制。根据我国法律,军人家属需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离婚申请需提供证据,并可能经军队审批。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军人家庭稳定和军队战斗力。军人家属在行使离婚权利前应了解法律,并遵守相关程序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第九章 配偶和子女 第四十条 驻外外交人员办理结婚手续前,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向派出部门报告结婚对象的身份等情况。 驻外外交人员离婚,应当及时向派出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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