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异议之诉证据目录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二)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三)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四)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五)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六)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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