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子女不一定可以要求分遗产。法律规定,除非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扶养关系,否则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就不具有继承的权利,自然也就不能要求分割遗产,但是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有形成法律承认的扶养关系,则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自然也能要求分割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