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可以提出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一、法院原来判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实际支付当地的生活水平。 二、子女因生病、上学等原因超出实际的生活费用。 三、有其他理由要求增加的。 只要子女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可以要求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