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一户一宅制,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一户人家拥有,因此,宅基地属于共有的,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而单位之间的争议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结果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士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