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行政诉讼怎么弄? |
释义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说明起诉理由、事实和根据等。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状内容是否明确等,并应当在七日内,做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一、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少时间?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原本就不同于普通的民事诉讼,所以说,行政复议也是行政诉讼的前置性条件之一,有些行政侵权行为在通过行政复议之后如果都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给大家的建议就是,对很多行政单位的侵权行为,最好还是通过娱乐媒体及时曝光比较好。 二、原告起诉后法院能怎么受理 原告起诉有可能引发民事诉讼程序,但可能不等于现实。由可能变成现实的中间阶段,即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审查合格的,人民法院即接受原告起诉,否则即裁定不予受理。首先,是对形式要件的审查,人民法院应审查起诉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有无遗漏或错误。人民法院发现诉状有遗漏或错误,如书写不明或地址不清,或事由不具体时,应通知原告限期补正,但不能作为拒绝受理的借口。发现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的言词,送达副本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不利于案件解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实事求是地修改。坚持不改的,可以送达起诉状副本。其次,审查起诉是否合乎起诉的四个实质要件,合乎者应予受理,否则不予受理。例如借贷案件就应审查原告是否有书面借据,若无书面借据,有无其他必要的事实根据。凡二者皆无者,即使具备其他条件,亦应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诉状的审判员、书记员共同署名。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后才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时,由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以裁定方式驳回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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