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一般开庭几次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打官司一般开庭几次 民事诉讼一个案件单独一审只开一次庭。有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同一案件会开两次庭,根据具体案情判断。二审发回重审的,一审法院重新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再审。 二、民事诉讼可以去医院检查病历吗 根据国家对于证据调查的相关规定来看,打官司律师可以到医院证据调查。 《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三、民事诉讼法破产程序 1、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种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但联营企业中的联营各方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该联营企业的破产不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2、破产还债程序从性质上讲,是一种既具有综合性,又具有独立性的特殊程序。从破产还债程序并非由具体的债权债务争议所引起来看,具有非讼性。但是,在破产还债程序中,存在着对立的双方当事人,且还会产生一定的争议(比如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可以提出异议),所以又具有一些争议的因素,同时,从破产还债程序的直接目的在于还债这个角度来看,它又可以被视为一个债务清偿程序,因而具有执行性。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是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 民事案件开庭的次数是根据案件复杂程序来决定的,简单的案件一次开庭就能解决;复杂的案件可能会开几次庭。 在实践中由于当事人举证证据、质证或者借故不到庭等等诸多因素,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开几次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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