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1、先交申请书 首先你要从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需要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并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不过,申诉人要是用人单位的,还需要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 2、委托专业律师 要是纠纷比较复杂,损失比较大的,最好就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参加仲裁活动。 3、举证证明 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也就是谁提的就谁给证据。不过因为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就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 4、审理裁决 仲裁那边给时间了,你就要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你是申诉人,要是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就按撤诉处理。被诉人要没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就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5、裁决决定 要是你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就会发生法律效力。 6、审理结案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就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不过,要是说案情比较复杂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 一、劳动仲裁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1、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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