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赔偿协议还能做工伤认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的,并不能阻碍劳动者申请工伤的认定,劳动者可以在工伤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一、工伤老板不赔偿如何办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维权程序复杂,并且周期特别长,如果职工在私营企业主处发生工伤施工,并且老板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律师建议工伤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主张相关工伤待遇权益:一、工伤职工应在保障伤情可以及时得到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伤伤情诊疗的证据、和工伤事故发生事实的证据,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职工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切记期限为一年。二、如伤情较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可在病情稳定后向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依据鉴定结果,可确定是否可享受工伤伤残待遇。三、如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可要求单位全额承担赔偿费用,具体赔偿额度,需要依劳动者工资、伤残程度、离职时间等实际情况经过计算才能得出,最终才能确定赔偿项目与赔偿额。如用人单位拒绝依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工伤赔偿待遇。 二、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确认工伤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就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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