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法。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行为,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 1、承担责任的主体 (1)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施人; (3)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2、赔偿的计算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金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补偿原则,实际发生多少损失,则获得多少赔偿。受害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 3、高楼抛掷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4、如何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 (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拓展资料: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高空坠物对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如果侵害了他人的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还有做出相应的赔偿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