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楼的下水管在一楼的部分漏水谁负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主下水管属于公共设施,如果是主下水主管被堵在1、2楼之间,导致2楼反水淹了1楼,理应由1楼以上的使用该下水管的住户和物业负责。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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