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彩礼不应作为共同财产,应该是女方婚前的财产(男方父母赠与给女方个人的),应列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具体也要看证据; 第二:婚前女方住房公积金4.5W婚后买房用来装修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应该作为婚前财产,同时要计算增值的(但是要证据充分); 第三:没有特别的证据证明婚后买房双方父母帮助的款项是给一方个人的话,应算共同财产(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第四:婚后男方工资的一部分每月3000用来还贷是共同还贷; 第五:婚后女方工资用来添置家具日用是算共同财产; 孩子的抚养费1000元/月比较合适;因为抚养费时依据一般家庭孩子的抚养成本来确定的,工资的20%-30%也只是一个参考的依据,不是唯一依据; 第七:起诉离婚要掌握技巧,费用只要花300元左右就把案件立好,后面的再分摊费用,不要事先垫付费用! 第七:女方到手大概多少财产还要综合其他的情况的,如有没有其他的共同财产(股票存款等等),另外还要看有没有共同的债务,所以现在还不好给你一个准确的答案! 第八:证据的收集要全面综合考虑,不仅仅是孩子的抚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更为重要的是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