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辞职后不转档案后果问题:辞职后不转档案会在后期缴纳社保等会出现信息不匹配,影响以后退休的工龄认定。各地社保部门要求的退休资料中,个人档案也是必备的资料之一,特别是那些具有视同缴费年限,具有特殊工种工龄,享受高寒补贴、个人发明创造或者享受特殊津贴、边远艰苦地区津贴等增加养老金项目的人员,没有个人档案是无法享受增加养老金项目补贴的。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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