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房产证加名是有用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将一方的名字加上的,应当视为将房产赠与对方,和对方共同享有房产,那么结婚后,这个房产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因此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去在房产证上面加名字的,是有用的,可以一起享有产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