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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释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一方在借款时,有相关明确约定其借款为个人借款,或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须由夫妻共同偿还。
    一、借款人判刑了欠款具体谁来还
    借款人判刑了欠款由借款人来偿还。除夫妻共同债务外,借款人应自行承担还款义务,被判刑承担刑事责任的,并不能免除民事的还款责任。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之间对方不知情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之间对方不知情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视情况而定。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之一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三、协议离婚他有债务怎么办
    双方协议离婚时另一方有债务的,债务属于对方的,其应当用自己的财产偿还。债务属于夫妻共同所欠的,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如果该债务是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借款,但是超出家庭生活需要的,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在借款前双方已经约定一方借款归一方个人债务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只能要求借款一方还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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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4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