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分包如何确定用工主体 |
释义 | 劳务分包的用工主体一般是: 1、进行劳务转包的承包人; 2、进行违法分包的承包人; 3、没有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 4、超越资质等级或因没有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承包人。 一、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2、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3、承包人非法转包、违反分包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无限制公民的公共建筑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所谓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因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规模大,技术要求较高,为保证工程质量,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有承包人自行完成。另外,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直接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所以公民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因为一方不具有相应的资质而无效。 三、非法转包的后果有哪些 非法转包的法律后果是:转包行为无效,并没收分包人因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而取得的违法所得。承包人非法分包或者非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实际施工人员没有资质,以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无效,当事人有违法所得的,人民法院可以没收。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分包商可以直接向业主索赔工程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