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受理产品质量申诉; 2、调解产品质量纠纷; 3、向委托人介绍、推荐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仲裁机构,委托对有质量争议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质量仲裁; 4、接受产品质量举报,结合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 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第六条 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七日内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