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领取失业金后会有哪些限制 |
释义 | 个人领取失业金没有限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失业手续,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 一、领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怎么办? 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以后找到新工作了的,转移到新单位缴费即可;如果以后没找到新工作,可以个人缴纳。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不可以缴纳。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我国社保法规定,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可以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不能继续缴存养老保险。 二、50岁终止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 50岁终止合同不可以领失业金。 具体情况如下: 1、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2、具备这些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所在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时,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提供参保凭证,经办机构核实后,按照其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10%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其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5%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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