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民事诉讼中直接送达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民事诉讼中直接送达规定及法院传票被拒收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应直接送达给受送达人,公民不在时可由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法人或组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收,代理人也可签收。若无法送达,可进行公告送达并进行缺席审理。对于拒收法院传票的被告,法庭可进行缺席判决,但被告需承担输掉诉讼的风险。 法律分析 一、民事诉讼中直接送达的规定有哪些 1、民事诉讼中,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规定如下: (1)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2)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4)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法院传票被告人拒收怎么办 起诉时住址就写其身份证上的地址,如果法院按照这个地址无法送达,则会公告送达。 (一)如果仍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 (二)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结语 民事诉讼中直接送达的规定包括: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公民受送达时本人不在可由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法人或组织受送达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收,有诉讼代理人可由其代理人签收,也可送交指定的代收人签收。如果法院传票被告人拒收,可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被告需按法庭传票要求及时回应或参加庭审,否则可能面临缺席判决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二节 送达 第九十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二节 送达 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一百九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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