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对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的刑罚规定 |
释义 | 中国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立案条件包括多次利用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获利或避免损失达十五万元以上、证券交易成交额达五十万元以上、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达三十万元以上。 法律分析 一、中国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1、中国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证券从业人员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等应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立案条件为: 1、行为人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2、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结语 中国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证券从业人员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等应追究刑事责任。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立案条件为行为人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自然人因个人或者家庭事务处理个人信息的,不适用本法。 法律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档案管理活动中的个人信息处理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第三节 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适用本法关于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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