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然人的借贷仅有借款人的签名,而单位与自然人的借贷除有借款人的签名外,还应有单位的公章。当事人主张推翻书面借据表现内容的,法官应从借款的用途、其他人证、书证等予以综合分析,以判断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一、借钱借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借条作为借贷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要包括:借款人及出借人姓名信息、借款用途、数额、期限,最后由借款人签名、签署日期。具备以上内容,一般就可以认定双方主体关系、借款数额这些民间借贷关系的最主要的法律关系了。同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还可以在借款中载明其他内容,如借款利息、逾期归还的利息或者其计算方式、担保方式、保证人等。 二、借条有什么法律效力 借据的法律效力,一般如下:借据可用于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是债权凭证。借据上的借款人有到期偿还债务的义务,借据上的借款人有出借义务和收回款项的权利。借据必须要让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在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法的情况下签署,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当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贷款类型、货币类型、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三、借条是借款人写还是出借人写 借条属于借款合同的书面形式,借条的内容既可以借款人书写,也可以出借人书写。只要最后的签名是借款人亲自签或者按指模,只要借条的内容是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与其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