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具体什么是刑法上的投案自首 |
释义 | 刑法上的投案自首,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一、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 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是: 1.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被询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投案。 2.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之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足以证明其悔罪服法,为司法机关追诉其所犯罪行提供客观根据,使追究犯罪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二、形迹可疑被盘问后交代犯罪能否构成自首 因形迹可疑被盘问后交代犯罪,视为自动投案,其行为视为自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犯罪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其可疑行为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说明自己罪行的,视为自动投案。 三、一般自首的特征是什么 一般自首的特征是: 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现或者发现,但犯罪嫌疑人未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2、如实供述。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自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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